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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陕西、湖南、海南、山西、广西、贵州、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十一省(区、兵团)自愿组成省际联盟,将对13个品种开展省级药品带量采购,并委托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具体实施和日常事务。

13个品种多为常见的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替代性强的药品,具规品种清单如下:

约定采购量方面,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实际中选企业为2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实际中选企业为3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评审规则方面采取“双信封”综合评分的方法,遴选入围品种。技术标入围规则:

商务标评分规则:技术标入围产品则进入综合评分环节。根据企业报价,按照“价格分=100×(同组最低报价/该品种报价)”,计算商务标价格分。

技术标评分占综合评分的20%;价格分占综合评分的80%。依据综合评分得分结果确定入围品种。

综合评分=技术标评分×20%+价格分×80%。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中选产品数量表”的相应数量,确定拟中选产品(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价格分高的优先入围;价格分相同时,产品产量得分高的优先入围)。

技术标评分虽然占比不多,但我们可以看到还是和其他省份大体相同的。大企业和原在市场销售较好的企业更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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