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2023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建信控股集团)签订2023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23年1月1
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
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
中,公司向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预计
为不超过5,000万元,向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零配件、商品、劳务等
金额预计为不超过1,000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议各方可以续签,2024年1月1
日至续签前的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议的规定执行。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讨论,2 名关联董事孙国君先生、方朝阳先生回避了表决,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与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执
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与中建信控股集团及
其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和采购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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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价 2023 年预 截至披露日 上年度发生
关联人
类别 容 原则 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出售 中 建 信 控 股 向 其 出 售 专
按行业之可比 616.22
商品和提供劳 集 团 及 其 关 用 设 备 及 零 5,000 121.22
当地市场价格 注1
务 联方 配件
向关联人采购 中 建 信 控 股 向 其 采 购 材
按行业之可比 77.13
商品和接受劳 集 团 及 其 关 料 配 件 、 商 1,000 32.48
当地市场价格 注2
务 联方 品、接受劳务
合计 6,000 153.70 693.35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金额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索引
(%) (%)
向关联人 中建信控 向 其出 售
出售商品 股集团及 专 用设 备
和 提 供 劳 其关联方 及 零配 件
务 等
向关联人 中建信控 向 其采 购 注1
采购商品 股集团及 材料配件、
和 接 受 劳 其关联方 商品、接受
务 劳务
合计 693.35 - _ -
公司向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实
际发生金额为1,318.72万元、采购材料配件和接受劳务实际发生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金额为98.42万元,合计金额为1,417.14万元,与2022年预计金额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不超过4,500万元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
(如适用)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公司基于产销计划等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所做
出的预计金额上限,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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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绩不存在重大影
响。
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
确认,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允,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原则,因市场需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求变化导致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差异,该等差异不会对
明(如适用)
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 1: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约定公司 2022 年度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不超过 3,500 万元,向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零配件、劳务等金额预计
为不超过 1,000 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议各方可以续签,2023 年 1 月 1 日至续签前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
议的规定执行。上表中公司上一年度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金额 616.22 万元系公司向精
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专用设备及零配件等业务,交易发生时精功集团持有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适用该协议约定的关联交易额度。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编号为 2022-013 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注 2、上表中公司上一年度向关联方采购材料配件、接受劳务实际发生金额 77.13 万元,主要为公司
向原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会稽山)购买产品所发生的交易金额。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及会稽山控股股东均变更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建信(浙江)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前后,会稽山均系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为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中建信控股集
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 999、1009 号 28 层 2801 室
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管理;金属材料批兼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建信控股集团总资产 354.97 亿元,净资产 90.05
亿元;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总资产 464.77 亿元,净资产 155.61 亿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中建信控股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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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款之规定,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以
外的其他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均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销售涉及的标的主要为公司加工生产的产品,关联采购主要为公司
专用装备产品等生产所需的材料配件、商品、劳务等,交易各方的成交价格均按
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进行。
公司与中建信控股集团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关联交易
时,交易双方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签订具体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出售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和提供劳务,属公
司正常销售行为,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作为公司产品的下游企业,因生产
经营所需将可能在 2023 年度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和劳务;公司向中建信控股集
团及其关联方采购材料配件、商品、劳务等,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司专用装备产品
等规模化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属于公司正常采购行为。故预计公司 2023 年度
将与其存在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向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实施产品销售、材料采购、提供或接收劳
务能够保证良好的销售与供应渠道,为双方正常的商业往来,公司将采用市场定
价的统一原则进行,以体现公允性的原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规范公司与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
日常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独立性和相关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一步促进本公司
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严建苗先生、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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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斌先生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了以下意见:同意将《关
于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严建苗先生、夏杰斌先生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
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上述关联交易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
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协
议的签署将促进双方交易的规范。同意公司与中建信控股集团签订 2023 年度《关
联交易协议》。
议;
立意见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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