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上海再发新政为科技创新主体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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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公布了《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18项放权松绑新政。
上海市科委主任骆大进介绍说,此次出台的意见,主要聚焦高校院所、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广大人才等各类创新主体感受比较深,绳子绑得比较紧的重点环节,着力打通裉节问题,提升创新主体的获得感,持续推进科研人员的减负行动,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实施范围,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允许项目结余资金到期后不收回,可以继续用于后续的科研工作。
18条聚焦重点环节
具体来看,意见包括扩大高校院所科研活动自主权、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力、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优化完善科研管理五大方面。
例如,以“综合授权+负面清单”方式,遴选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在编制使用、岗位设置、工资总额、职称评定、经费使用等方面赋予更大自主权;实施“先招录后增编”改革试点,为承担国家和本市科技创新战略任务的科研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编制保障。
推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创新使命责任书制度,并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相衔接。明确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研发投入强度要求,并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相挂钩。
打破论资排辈和“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用人模式,探索实施特殊的晋升机制;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基础研究类和软科学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要求编制项目预算,不区分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各科目开支不设比例限制,经费使用与管理自主权下放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上海市科委解读称,本次的意见着力突出政策的系统性,并注重突出政策的可操作性,以政策的获得感为导向。
由过往的点上突破,以破为主,更加注重系统推进、破立结合,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间政策举措的统筹协调。例如进一步健全各类科技人才的分类评价机制,把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评价有机结合,突出分类评价,谁用谁评价,干什么评什么,引导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人才评价导向。对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建立长周期的综合评价机制,以企业一定周期内的整体业绩作为考核对象,不再对单个项目的盈利亏损进行评价。
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将全面启动
骆大进19日接受媒体访谈时表示,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是中央交给上海的一项改革试点任务。目前,上海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方案已报科技部审批。
上海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微小卫星工程中心、上海市生物医药技术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六家具有较好人才评价基础的各行业领域科研单位成为首批开展改革试点单位。
19日公布的意见围绕科技人才评价的各环节进行了系统设计。意见提出,按照“谁用谁评价、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为不同类型的人才设立不同的评价指标。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从事基础研究、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从事社会公益研究等不同科研活动类型的科技人才,明确具体的评价指标导向,提出不同的评价方式、周期、渠道等。
在“怎么评”方面:例如,对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提出完善科研任务导向的评价方式;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提出探索引入学术团体等第三方评价和国际同行评价;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才,提出探索构建专家重点评价技术水平、市场评价产业价值相结合,市场、用户、第三方深度参与的评价方式;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研究的人才,提出充分听取行业用户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注重政府和社会评价。
据介绍,下一步,上海市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构建“1+X+N”的政策框架体系,即一个《若干意见》、若干个配套政策、一批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