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资料图】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
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
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
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监事会认真规
范地履行了监察督促的职能。
是否
序号 届次 审议内容 及时
披露
报告
结
我评价报告
则落实自查表
告
案
要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任报告
授信额度的议案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情
况的专项说明
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及摘要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的议案
管分管指标考核方案的议
案
代表的议案
书
季度报告的议案
案
的议案
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长的议案
以上决议公告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和现场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
和决议,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所作决议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各项规定;能
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
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合理健全;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
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工作负责,认真执
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
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良好,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
存在违规违纪问题。2022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其审计意见是客观、真实、公允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三)对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应出公司当年度的
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且
交易金额占比较小。经过核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的价格制定公允、合
法,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董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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