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日前,山东印发了《山东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普惠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7%,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55%,国家普及普惠县认定通过率超过55%,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惠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

《计划》提出,促进科学保教,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推动教学改革。全面促进幼小科学衔接,将双向衔接情况分别纳入幼儿园和小学办园(学)评价体系。注重示范引领,到2025年,省级一类及以上优质园占比不低于50%。

《计划》要求,根据生育政策调整和城镇化发展需要修订城镇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每3年调整一次县(市、区)普惠幼儿园布局规划。“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00所以上,幼儿园“大班额”现象基本得到解决。实施公办幼儿园扩容工程,保证城镇居住区新建配套幼儿园全部举办为公办幼儿园。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2017年以前建设的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生均建筑面积三项指标县域内达标率要分别达到50%以上;2017年以后建设的幼儿园,上述三项指标100%达标。加大对农村幼儿园的改造提升力度,2023—2025年每年重点支持1000所左右农村公办幼儿园实施标准化改造,重点支持300个左右教育强镇筑基省级试点乡镇提升办园水

《计划》对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也提出明确要求,规范师德师风,深入落实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十项准则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各地定期核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加大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力度,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严格落实园长持证上岗,幼儿园园长(含副园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和园长任职培训合格证。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计划》强调,加强过程监管,加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健全管理制度,严禁非营利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持续开展“小学化”倾向治理,幼儿园不得使用或要求家长购买幼儿教材和教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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