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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5月1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杨某、肖某某公告送达杨洋诉二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要求二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登录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或至法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法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线上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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