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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5月1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司股票“ST阳光城”于2023年5月15日、5月16日及5月1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
经自我核查并书面函询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阳光城表示: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上述关联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阳光城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此前5月15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实控人吴洁因龙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信披违规事项,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另外,此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阳光城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626.32亿元,以及由于毛利率下降、存货跌价、利息费用化等因素影响,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5.53亿元,对阳光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