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情况紧急的,必须作出裁定,开始执行。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的,其合法权益将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

3、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财产保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

4、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如果没有提供担保,将裁定驳回申请。

5、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被责令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6、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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