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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是一名在江苏省南京市务工的农村妇女,因离婚财产纠纷,被前夫陈某用菜刀砍伤身体多处,致左眼盲目5级,损伤程度达重伤二级,而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沉迷赌博本就负债累累,不具备经济赔偿能力。小丽一家为了治伤已花费40余万元,小丽左眼还要进行眼球摘除手术,但两万元手术费对于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本案后,依据案件实情,考虑到小丽若不尽早手术,会影响到眼部周围健康组织,为其争取到了两万元司法救助金,让小丽得以及时进行手术。该院还将小丽的情况向区妇女联合会作了通报,小丽被纳入重点帮扶困难妇女,生活和工作有了持续照料。2023年3月8日,该案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这是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能动履职救助残疾群体的一个缩影。自2020年8月成立履职以来,该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过程中,探索形成排查线索、实地走访、心理救助、类案同救、形成合力“五步工作法”,最大程度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化救助合力,为“最揪心”群体“雪中送炭”,先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5.25万元。

为严格落实“应救尽救”要求,全面排查检察办案中可能存在的救助线索,该院在落实司法救助线索“一案双移”的基础上,实行线索分包“一对一”跟踪机制,做好不同诉讼阶段的线索二次核查,拓宽司法救助案件来源。在个案救助标准的评估方面,该院全面总结已办案件的类型、依据、金额,细化4类6档不同情形下的救助标准,促进实现“类案同救”。

同时,针对部分申请人因肢体残疾或智力残疾存在出行困难的情况,由检察官上门实地走访,以照片、视频等如实记录申请人损伤情况、家庭生活情况等,并对社区和周边群众进行走访,打通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

“司法救助彰显的是民生关怀,体现的是司法公信,关键是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最大限度地增强救助效益和效果,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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