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0 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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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
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397,800 股后
的股本 1,500,855,4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76 元(含税),预
计派发现金 114,065,011.31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议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 1,501,253,212 股变更为 1,500,855,412 股,根
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股本 1,500,855,4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
利 0.76 元(含税),共计分派现金股利 114,065,011.31 元。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500,855,412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6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114,065,011.31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84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性股票的现金红利先由公司统一留存,待解锁后再行发放;若该部分股份不能解锁,则
公司不再发放此部分现金红利,由公司收回)。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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