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阶段;涉诉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
无效。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一被告。
涉诉金额:1,012 万元。
是否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宁德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单独或合称“ATL”)之间的专利争
议案件中已有 5 个 ATL 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公司所研发生
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案件进展并已采取上诉等
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中院”)送达的关于 ATL 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ATL 称公司产
品涉嫌侵犯其 ZL201621440703.7 号专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
公告》。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 ATL“一种卷绕式电芯”(专利号:
ZL201621440703.7)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电芯产品,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
偿 ATL 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 10,000,000 元;公司
负担案件受理费中的 12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不服上述福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并已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诉于最高人
民法院,目前该案件正处于二审阶段。
二、诉讼进展情况
(第 561243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上述 ATL 起诉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的涉
诉专利 ZL201621440703.7 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 ATL 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 5 个 ATL
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
(二)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公司将持续跟进本
案件进展并已采取上诉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
股东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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