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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近一年的调查后,ST宏达(002211)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一案终于有了新进展: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证监会查明,ST宏达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利润;2020年年报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等三项违法违规事实。鉴于此,证监会对公司及前实控人、时任董事长等多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的罚款。其中,“专网通信”骗局的始作俑者隋田力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其也是ST宏达背后真正的实际控制人。
具体来看,2019年1月5日,ST宏达发布公告称,其原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1.22亿股(占总股本28.23%)过户至上海鸿孜名下,公司实控人变更为杨鑫。但实际上,杨鑫是替隋田力代持上述ST宏达股权。对于这一操作,ST宏达未按规定真实披露,构成虚假记载。
隐身杨鑫背后的隋田力,随后以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核心,开展起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2019年,ST宏达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2.47亿元、成本2.1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971.88万元,占公司当期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8.93%;2020年,公司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4.89亿元、成本3.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3亿元,占当期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46.09%。
鉴于公司已被证监会“预处罚”,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凡于2020年4月7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买入ST宏达股票,无论在2021年6月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以上符合资格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由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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