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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清风”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四川凉山州纪委监委印发《凉山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共有18条,其中明确除结婚嫁娶、悼亡发丧以外,领导干部一般不得操办生儿育女、升学留学、乔迁搬家、入伍就业、调整升职、落成开业、周年纪念、庆祝生日、庆典贺礼等其他各类喜庆事宜。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事前报备、事后报告。非近亲属间赠送的礼金(包含礼品折算价值)一般不得超过600元。同时应当秉持勤俭节约理念,宴请桌数一般不得超过40桌(400人),宴席菜品费用(含烟、酒等)操办地在城镇社区的一般不得超过1500元每桌,操办地在农村的一般不得超过1000元每桌,严格执行移风易俗“四严禁四不准”纪律规定,倡导“零”彩礼、“零”礼金以及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新风尚。

【来源:凉山清风】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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