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发布工作的通知》,提出多渠道、多形式、多领域归集发布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城乡基层岗位,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拓宽岗位归集渠道。全省各地结合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产业发展,坚持因需设岗,用好现有资金、政策渠道,积极开发劳动社保、社区管理服务、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农业科技、社会救助、社会工作、中小企业服务等岗位。实施好基层服务项目,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县聘乡用、乡镇(街道)聘村(社区)用等方式开发临时性岗位。各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主动开展调查摸底,广泛了解本地企业等用工主体岗位空缺情况,全面收集各类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
精准发布岗位信息。省人社厅依托河北公共招聘网等平台开设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信息专区,集中发布全省基层就业岗位。对各类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按照“谁发布谁审核”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可追溯,审核无误后及时发布并动态更新;对基层服务项目岗位,紧随招募公告或实施通知,筛选发布涉及本地的岗位信息;对市、县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临时性岗位、社区基层岗位等,在开展对接报名工作时发布岗位信息。
规范招聘工作流程。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根据招聘计划安排,有序组织开展各项招聘工作,合理安排招录时间,及时完成招聘程序。招聘岗位向社会公开发布,注明岗位名称、薪酬待遇、条件要求、报名方式、服务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等信息,重点面向2022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进行招聘。
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职称评聘等专项支持政策。对到城乡基层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对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按规定落实考研初试加分、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政策。
强化动态跟踪服务。对到城乡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做好档案转递、社保缴纳、劳动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畅通后续成长发展渠道,将其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加强教育管理和激励关怀,对表现优秀的,在职务职称评聘、人才项目选拔、升学进修深造等方面按规定予以适当倾斜。